胎儿MRI的主要适应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一)颅脑和脊柱
1.怀疑或未通过超声检查充分评估的颅脑或颅骨先天性异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脑室扩大、胼胝体发育不全、透明隔腔异常、全前脑畸形、后颅窝异常、脑皮质畸形或迁移异常、实性或囊性肿块、脑膨出、胎儿脑生物学测量异常、宫内生长受限(IUGR)。
2.超声检查怀疑或未充分评估的大脑血管异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血管异常、脑积水、梗死、出血、单绒毛膜双胎妊娠并发症。
3.有脑损伤风险的妊娠:双胞胎输血综合征(TTTS)、宫内生长受限(IUGR)、血小板减少症、母体缺氧和母体TORCH感染(弓形体病、其他病原体、风疹、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病毒)。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超声图像正常,MRI也可以显示异常。
4.颅外多发性胎儿畸形。
5.有中枢神经系统家族遗传疾病史,如结节性硬化症、胼胝体发育不良或无脑回畸形。
6.超声检查怀疑或未充分评估的脊髓脊柱先天性异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半椎体、蝴蝶椎、融合椎、脊髓栓系、脊髓纵裂、脊髓脊膜膨出,以及椎管内占位、骶尾部畸胎瘤、尾部退化/骶骨发育不全、美人鱼综合征。MRI能够提供超声之外的额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