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贺昀说让郑泽民帮他打一个官司,他拒绝了。
第二次,贺昀找到郑泽民,说钱不是问题,郑泽民再一次拒绝了。
第三次,贺昀说,女孩子的声誉是最重要的,要是郑泽民不帮颜溪打这个官司,颜溪肯定要被人指指点点一辈子,郑泽民听到颜溪的名字,对了一下照片,的确是他心里的那个颜溪,他这才答应帮贺昀接这个案子。
但是,郑泽民却没跟贺昀说,他跟颜溪是同学的关系,也没说他喜欢颜溪。
他只是说,贺昀对家里人的在乎程度,照顾程度让他感动,所以,他才答应了贺昀,接了这个案子的。
贺昀对郑泽民的这套说辞,也是深信不疑的。
为了不让郑泽民有反悔的机会,在郑泽民答应贺昀的那一刻,他便将全部的律师费都给了郑泽民。
第397章 第三百九十七章你打算让他们怎么赔偿你?
之后,郑泽民还以了解自己的当事人为理由,试探的问了贺昀,他既然是颜溪的哥哥,为什么他姓贺,颜溪不姓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