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建设性和创造性的活动及社交和合作的感觉,就被感觉为道德上的好,因此它们是阻止或克服罪疚感的最重要的方法。当超我各种不同层面统一在一起(成熟和平衡良好的人就是这样),罪疚感也不会失去作用,而是和对抗它的方法一起整合到人格之中。如果罪疚感太强,且无法得到恰当的处理,它可能会导致产生更多罪疚感的行为(比如在罪犯身上),并成为所有病态发展的原因。
当这些规则在心中扎根:“你们不应该杀戮”(最初是爱的客体)和“你们应该从破坏中拯救”(还是指爱的客体,首先是从婴儿的攻击中拯救),就建立了一种道德模式,这种模式是普遍的,也是所有道德体系的基础,尽管它会有多重的变异和扭曲,甚至完全反转。原初爱的客体,可以被人类广大兴趣范围中的任何事物所取代:一个抽象的原则,甚至一个单一的问题,都可以代表爱的客体,而这样的兴趣似乎和道德感相去甚远(一个收藏家、发明家或科学家,为了更进一步追求目标,甚至也许觉得可以犯下谋杀罪)。然而这个特殊的问题或兴趣,在他的无意识心灵中代表着原初所爱的人,因此必须被拯救或再创造。任何阻挡他达成目标的事物,对他而言都是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