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了我叔叔,是因为他在我体内的感觉很好!”
“我贩 毒,是因为我看到一个又一个的伪君子彻底堕落,看到一个又一个的家庭支离破碎,那种感觉很好!”
“我杀人,是因为我看到死亡,感受到那些人对我的恐惧与挣扎,那种感觉很好!”
“就比如你的灵儿,我看到她被几个男人轮番压着,我能想象她的震惊与痛苦,那种感觉很好!”
“安心去死吧,你只是第一个!”
欢儿的手,伸进唐风的裤兜,拿出一盒雪茄,而后,悠悠坐起身来,抽出一根,将雪茄点燃。
“刷!”欢儿再次抽出弯刀。
“我要把你的头砍下来,祭奠我寨里死去的乡亲父老,谁叫你这么帅呢?你打扰他们的安宁,那,我只有以你的头颅为他们谢罪了!”
残阳如血,欢儿举起了弯刀。
“汪!”忽然,一声狗吠划过长空。
那是一只杂毛狗,从一处山林中走出来,它,望着地上的唐风,目露凶光,呲牙咧嘴。
“咯咯咯!”欢儿笑得更甚了,她收起弯刀。
“没想到,来了一只野狗,看样子,还是一只饿急了的狗,闻到血味就来了,正好,喂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