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能举出很多别的案例。来看下这个女孩的情况:她11岁,不被家人喜欢,别的孩子更讨人喜欢,她觉得自己很多余,于是开始变得脾气暴躁,喜欢与人争斗,并且不听话。这是一个很容易分析的案例,这个女孩觉得自己不受人喜欢,开始还会争取,但后来就失去了希望。有一天她在商店里偷了东西——对个体心理学家来说,偷盗与其说是犯罪,不如说是儿童想使自己的内心变得更富有冲动的行为表现。除非一个人觉得自己贫穷否则就不太会有这样的冲动。这个女孩的偷窃行为,就是她在家里缺乏关爱并且缺乏希望的结果。儿童只有在觉得自己贫穷的时候,才会开始偷东西。他们的感觉也许并不能反映客观事实,但在心理学上,也是解释其行为的原因。
另一个案例是一个8岁的男孩:一个私生子,长得不太好看,跟养父母住在一起,养父母没有好好照顾他,也没有好好教导他。有时养母会给他一些糖果,这在他的生命里是一个欢乐的时刻。养父年龄很大,这对夫妇有自己的孩子,一个女孩,是这位养父生命中唯一的乐事,他视她为掌上明珠。男孩偷东西是因为觉得自己贫穷,想使自己变得富有;他偷东西,养父就打他,但他还是不知悔改。可能有人会认为这个孩子很勇敢,因为尽管养父打他,他还是会偷东西,但这不是事情的本质——因为他总希望能不被发现,这就不是勇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