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针对性
计划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和指示,针对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主客观条件和相应能力而定。总之,制订计划要有针对性,从实际出发,才是有意义、有价值的计划。
4.指导性
计划是为了实现某种目标,对未来所要采取的行动所进行的一种安排和设计。计划一经通过、批准或认定,在其所指向的范围内就具有了一定约束作用。在此范围内无论是集体还是个人都必须按计划的内容展开工作和活动,不得违背和拖延。
(二)计划的分类
计划的种类很多,按照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1)从性质上分类。可分为综合性计划和单项性计划。
(2)从内容上分类。可分为工作计划、生产计划、销售计划、学习计划、科研计划等。
(3)从范围上分类。可分为国家计划、地区计划、部门计划、单位计划、个人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