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她的语汇逐渐丰富起来:看见祖母会叫“阿婆”;看见鸭会叫“Ga-Ga”;看见挤乳的马会叫“马马”;要求上楼时会叫“尤尤”(楼楼);要求出外时会叫“外外”;看见邻家的女孩子会叫“几几”(姊姊)。从此我逐渐亲近她,常常把她放在膝上,用废纸画她所见过的各种东西给她看,或者在画册上教她认识各种东西。她对平面形象相当敏感:如果一幅大画里藏着一只鸡或一只鸭,她会找出来,叫“咯咯”“Ga-Ga”。她要求很多,意见很多;然而发声器官尚未发达,无法表达她的思想,只能用“嗯,嗯,嗯,嗯”或哭来代替言语。有一次她指着我案上的文具连叫“嗯,嗯,嗯,嗯”。我知道她是要那支花铅笔,就对她说:“要笔,是不是?”她不嗯了,表示是。我就把花铅笔拿给她,同时教她:“说‘笔’!”她的嘴唇动动,笑笑,仿佛在说:“我原想说‘笔’,可是我的嘴巴不听话呀!”
在这期间,南颖会自己走路了。起初扶着凳子或墙壁,后来完全独步了;同时要求越多,意见越多了。她欣赏我的手杖,称它为“都都”。因为她看见我常常拿着手杖上车子去开会,而车子叫“都都”,因此手杖也就叫“都都”。她要求我左手抱了她,右手拿着拐杖走路。更进一步,要求我这样地上街去买花。这种事我不胜任,照理应该拒绝。然而我这时候自己已经化作了小孩,觉得这确有意思,就鼓足干劲,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拿着拐杖,走出里门,在人行道上慢慢地踱步。有一个路人向我注视了一会,笑问:“老伯伯,你抱得动吗?”我这才觉悟了我的姿态的奇特:凡拿手杖,总是无力担负自己的身体,所以叫手杖扶助的;可是现在我左手里却抱着一个十五六个月的小孩!这矛盾岂不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