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在技术上的突破,可能会带来一种马太效应(2),使一些抢占大数据先机、规模较大的企业以更快的发展速度成长,而那些起步较晚的中小企业,由于在大数据方面受限,会在行业中处于不利境地。比如,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京东等这些互联网巨头起步较早,而且形成了大数据,在互联网金融中借助大数据优势,得以持续快速发展。另外,那些大型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依据长期的金融服务经历,积累了大量信息资产,一旦与大数据技术结合,这些大型银行就能获得不菲的收益。
相对来说,一些起步较晚的互联网企业或者中小银行,由于在大数据上的劣势,便使自己的竞争力大为削弱。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后起的竞争对手就没有机会,只要面向市场,勇于创新,坚持积极为客户服务,仍然可以逐渐积累起高质量的数据资产。
在使用大数据为企业谋福利时,对这些大数据进行有效量化,将非常重要,因为这可以推动大数据的实际应用。在这方面,互联网金融对大数据的应用,具有很大的优势。这是因为,互联网可以在法律和道德所容许的最大范围内,捕捉信用评估所需要的个人或群体的行为信息,并将这些繁杂的信息提供给大数据作业系统进行处理,从而完成对个人或群体的信用价值的评估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