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放在中国历史上,宋朝建立的福利制度可以说是最发达的。宋朝之前,历代王朝当然也有针对贫困人口的救济,但这些济贫行为有个特点:基本上是临时性的救济,比如发生灾荒之后,政府会开放粮仓赈灾,我们很难说这是福利制度。
宋朝之前,也出现了若干负责救助贫民的机构,比如唐朝有“悲田养病坊”,是收留流浪乞丐与孤寡老人的组织,但唐代的“悲田养病坊”基本上是佛教寺庙设立的,日常也由僧人主持、管理,“悲田”的名字即出自佛教,当然,政府也会拨款协助。现在日本一些寺庙还设有悲田院,应该就是唐朝传过去的制度。与其说,“悲田养病坊”是国家福利机构,倒不如说是宗教人士主持的慈善组织。
宋朝之后呢?元朝时,除了医药救济得到进一步发展,宋代建立的绝大部分福利机构都作废了。明朝建立后,保留着惠民药局与养济院两个福利机构,但到明中期便难以为继,大多也都荒废了。清代则只剩下养济院一个福利机构。总而言之,元明清时期虽然有一些福利机构还在维持运转,但已经不会像宋王朝那样,由政府建成一个“从摇篮到坟墓”全覆盖的贫民福利体系。这里的原因跟明清时期的“小政府”形态有关,明清政府的税收都以农业税为主,税收规模很小,无力承担更大的福利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