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她回到家后急忙拉严窗帘,插了两道门,脱鞋盘腿坐在床上,解开扎成死扣的手绢四角,瞧着那一捆捆的钱,自个儿喜悦得没法儿形容,一时忘记自己已经不是城市女人而是农村女人了。
明知一捆一千元,哪一捆也不会少,她却一捆一捆认真数。
人数钱的时候是绝不会厌烦的:如果钱是自己的。
她数了将近半个小时才数完。
然后她仍坐在床上,一捆一捆,一张一张将那些钱平均分为两份儿。留出了五十五元作为一个月的生活费。
下午她将两份儿钱存入了银行。一个存折上写的是自己的名字,一个存折上写的是“郭立伟”。
离开银行,她在一个公用电话亭给她的小伟打电话。他不在,别人代接的。她让那个人转告他——下班后立刻回家,家中的烟囱堵了。
接着她去本市服务条件最好的浴池洗澡。
走出浴池她又去逛商店,先买了种种化妆品,后买各类食物。
一回到家里,她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改变”自己。窗子在几天前已经封上了,家温温暖暖的。烟囱当然并未堵,炉火压着,一擞马上会旺起来。
她穿上了一件红色的紧身毛衣,她是第二次穿它,第一次穿它是在她的结婚日。那一天它沾染了她的血,后来是她自己将它洗了一遍。当时一盆水洗得发红,却不是毛线掉色,是她的血使一盆水变红了;毛衣的颜色仍如没洗过一般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