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家妮基·桑-法勒(Niki de Saint-Phale)写道:“十二岁那年,父亲把我当作情人。”
这句话出现在她六十岁以后写的自传里[9]。在那之前,对于她经历的来自父亲的性侵,她只在其影像作品《爹地》(Daddy)中隐晦地提及,让人能隐约地察觉,但她一直没有明确地公开这个事实。将事实作为事实来承认,需要五十年的漫长岁月。由于生父的性接近,她陷入混乱,感到愤怒,内心郁结着难以遏抑的攻击冲动,被送去看精神科医生。
十二岁的少女,为突然被赋予的“诱惑者的权力”而不知所措。同时,知道了自己是父亲的性爱对象,也就等于被致命地告知:自己不是父亲,自己决不能成为父亲那样的人,自己只能成为和母亲一样的、从属于父亲的所有物。知道了父亲只是个“普通男人”的女儿,把父亲拉下了神坛。
在自传以前的文章里,妮基曾写道:“可是,他是爹地。谁都可以触摸她,但爹地不能。”(Space Niki編,1980:10)写下这段话时她还没能承认的事实,在近二十年之后,她终于明确承认了:爹地“触摸”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