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因果报应说
因果报应,是佛教理论的一块重要基石,如果抽掉这块基石,那么建立于因果报应之上的生死轮回、解脱生死等都将无从谈起,以致佛教的全部理论都将失去意义,连佛教的存在都会成为不必要。因此,在印度早期佛教中便有业报轮回之说。但慧远的因果报应说不是早期佛教轮回报应的简单重复,而是经过改造后的新的佛教哲学理论。
佛教宣称人有前世、现世和来世,人的一切身心活动可分为身业、语业、意业。据此,慧远提出了现报、生报、后报的三报论,与人的三生、三业相匹配。将报应分成现世造业、现世受报;现世造业,下世受报;现世造业,第三世乃至百世、千世后受报。这样,慧远就得以解释现实社会中的种种不平等现象,即不是没有报应,而是报应还没有到来。慧远还进一步认为报应是自然之理,是直接从造业者自身活动中得到的,并不是外力强加的结果。因此,报应便具有因果必然性,是自然之赏罚。这样,原本是人为编造的因果报应说便似乎成了客观规律,完全歪曲了事实。